进入大数据时代,人们都认识到了数据的价值,甚至有人将数据比作新的“石油”,显然,这既不符合事实,也本质上错误理解的数据的特点和价值。
近日,在普林斯顿大学,一场关于隐私的讨论会,很好地让我们从流动的视角理解了数据的真正价值。这个由全球开放型研究机构罗汉堂与普林斯顿大学组织的研讨会上,汇聚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著名经济学大师Jean Tirole、Bengt Holmstrom(罗汉堂学术委员)等一众世界顶级学者参与。
在全球都将面临数据利用和隐私保护这一最重要课题的时候,这场集合全球“最聪明大脑”的聚会则显得非常必要。
最受人瞩目的,就是在经济学的多个细分领域都有很深造诣的Jean Tirole发表的主题为“数据时代的治理政策”的演讲,他认为,政策制定者可以通过数字工具(例如公民的信用分)来实现更好的治理。Tirole教授进而尝试使用这个框架来分析国家层面或者平台层面上各种治理方式带来的影响。他认为,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可能能够增强社会成员之间的互信,进而使得社会更加和谐,但是如果设计不当,也可能损害社会福利。
将数据应用于社会治理的价值,其实正是当下中国运用很多数字技术手段加强疫情防控的真实反映。以近日各地政府纷纷推出的“健康码”方法,正是利用大数据的价值,在不同群体之间建立了一个从健康角度切入的社会评价体系,而这套体系有力保障了人们从盲目隔离到逐步的自由活动,实现了防疫与复工的双重目标。从这个角度看,数据就是一种评价体系。
而罗汉堂秘书长陈龙教授则从流动的视角阐述了数据的价值,首次提出了一个以流动的观念看待数据的分析框架,包括理解数据生产的价值与成本的三要素“数据三角”,以及经济运行中的“数据正反馈循环”。从速度(Velocity)、种类(Variety)、体量(Volume)三个方面分析了大数据的特性,从“智慧 — 数据带来更好的决策”,“连接—数据重塑市场和公司”,“信任 — 数据改变了人类合作的方式” 这三个角度拆解了数据的价值,也就是全社会对数据的需求。这是罗汉堂结合实践之后,从经济学视角对数据价值的全新理解。
而只有正确理解了数据的价值,懂得其中产生价值的规律,才能更好地权衡利益和隐私之间的取舍,知道数据的权利该如何界定。
数据利用和隐私会是一道无法平衡的正反题么?
耶鲁大学著名微观经济学家Dirk Bergemann教授的研究给出了答案,他在这次研讨会上阐述到,数据中介可以在抹掉个人信息中可识别成分的同时,仍然能够发挥信息带来的价值。
这表明,在去掉明显的能够识别个体的信息,个人数据仍然能够发挥价值, 可以预见,在未来由于数据价值的逐渐显现,政府、大型公司等将是数据资源的重要拥有者,而这些机构将可能是未来Dirk Bergemann教授所说的最负责任的数据中介。
罗汉堂学术委员、普林斯顿大学熊伟教授在研讨会分享了他与合作者的研究“数据隐私与诱惑” ,认为不容易受到诱惑的消费者保守的分享数据的行为,可能帮助商家甄别出那些容易被诱惑的消费者,让这部分消费者暴露自己较弱的意志力,进而可能会面临更有针对性的诱惑。因此,数据立法应该考虑到一些商品的特殊性,限制共享数据的使用范围。
由此可见,数据利用和隐私保护,不仅仅是经济学和法学的视角,更是人们社会行为和心理活动的反映。
人们今天已经真正迈入了大数据时代,数据的利用和隐私保护,就像是任何事物的正反面一样,只是在今天越发突出成为一个重要课题。而由于数据的使用具有全球性和跨地域性,全球的数字贸易量大增,因此,在认知数据的价值和对待隐私保护的理念和政策上达成全球共识相当有必要。
因此,这场隐私研讨会就显得尤为必要。而作为数据利用大国的中国,参与到全球数字规则的制定,则是我们不得不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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