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生态环境部的消息显示,我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排放等问题突出。
水环境治理有句俗语:“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邱启文说,入河入海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一头连着江河湖海,一头连着生产生活,是打通水里和岸上的关键环节。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水陆统筹、以水定岸”的基本原则,从水体生态环境功能出发,统筹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明确排污口设置管理要求,通过这些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推动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排污口成水污染治理堵点
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说,多年以来,作为连接岸上和水里关键节点的排污口,却成了水污染治理的痛点和堵点。排污口排放“臭水”“黑水”“彩虹水”一直是突出的水环境污染问题。
生态环境部通过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发现,一些老城区、城乡接合部雨污管网错接混接,雨水污水混排;一些新建城区管网建设滞后,污水直排;一些地方利用内河、坑塘旱季积水、雨季排污,涵闸平时蓄污,雨天排放,污染物“零存整取”……邱启文说,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不少地方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瓶颈,破解的关键在于管住、管好排污口,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全链条监督管理。
摸清排污口“家底”进行整改
邱启文说,从2019年起,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省市相继启动了长江、渤海和黄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基本摸清了排污口底数、初步理清了污水排放来源、推动了一批排污口立行立改。
其中通过无人机航测、人工徒步排查、专家质控核查等工作方式,摸清了长江、渤海等试点地区的排污口底数。发现长江入河排污口60292个、渤海入海排污口18886个,相比此前掌握的数量分别增长了30倍、25倍。黄河排查整治还在进行中,已完成黄河上游和重要支流约17000个排污口的排查。
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长江、渤海排污口水质监测工作基本完成,溯源任务完成八成以上,及时掌握了污水排放状况和来源。
“我们还在长江、渤海和黄河试点地区全面完成了排污口命名编码和树标立牌,全面实施排污口‘户籍’管理;帮扶各地建设100多个整治示范工程;出台了三级排查、命名编码等技术标准,指导各地开展整治工作;立行立改解决了8000多个污水直排、乱排问题。”邱启文说。
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推动了相关流域、海域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部公布的资料显示,到2020年底,长江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体,2021年长江干流全线水体持续保持Ⅱ类,实现了历史性突破。黄河干流全线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渤海近岸海域Ⅰ、Ⅱ类的优良水质比例较2018年增加了16.9个百分点。
利用科技手段实现精准监控
在排污口排查和全过程监督管理中,科技起到了支撑作用。邱启文说,发挥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大数据”的千里眼作用,结合人工实地排查,形成了“无人机航测、人工徒步排查、专家质控核查”三级排查方式,构建了“水—陆—空”一体化排查模式,基本摸清了长江、黄河、渤海排污口底数。监管排污口的目的是要倒逼岸上污染治理,通过加强基础研究,分析排污口的空间分布以及排放规律对受纳水体水质的影响等,进而推动整个监管流程全覆盖。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李海生说,排污口整治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排污口,污染源和入河路径存在差异,其排放规律等具有不确定性。应选择排污口类型多样、对环境水体影响大的地区开展试点,建立水质模型等,有针对性地提出入河排污口系统管理方案。利用水质在线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气象实时观测等获得的数据,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构建“警源入库—警兆设计—警情判定—警策优化”全过程的监管执法体系,完善排污异常判定、水污染态势预判、水质污染溯源、事件预警预报、排污口关联溯源、企业异常排污侦测和非法排污证据锁定等技术流程,构建高效执法体系,实现排污口精准监控。
(记者李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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