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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住院即可报销
我省新增16个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本报讯(记者 胡一晟)记者昨日从省医保局获悉,我省第四批16个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4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此次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共16个,分别为:曲前列尼尔注射液、奥法妥木单抗注射液、富马酸二甲酯肠溶胶囊、利鲁唑口服混悬液、拉那利尤单抗注射液、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注射用罗普司亭、古塞奇尤单抗注射液、阿布昔替尼片、达依泊汀α注射液、乌帕替尼缓释片、阿普米司特片、美泊利珠单抗注射液、伊奈利珠单抗注射液、注射用罗特西普、注射用奥马珠单抗。适用范围包括多发性硬化、脊髓性肌萎缩症、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等多种疾病的治疗。
医保支付政策与此前的规定一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达80%,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达60%,支付额度计入当地职工基本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共用封顶线。
据了解,我省此前已执行三批共48个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范围为适于在门诊使用、使用周期较长或规范治疗年度总费用较高、适应症为我省现行统一发布的门诊特殊病种未覆盖的治疗用药。患者无需住院治疗,即可在门诊使用这些药品,并由医保按规定报销。(全文共52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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