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4月20日上午,西峡法院双龙法庭到太平镇松树门村巡回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通过巡回审理和现场普法,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获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原告张某系被告蔺某亲弟媳,且两家为隔墙邻居。2022年11月9日上午,张某与蔺某因一棵山茱萸树的归属权发生纠纷,随后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张某脖子及面部受伤,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同年12月2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蔺某行政拘留四日。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张某将蔺某诉至西峡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及各项损失。
双龙法庭受理此案后,经过前期调查和庭前调解,西峡法院法官很快找到了双方矛盾症结所在,蔺某认为原告张某在公安机关处理纠纷过程时态度坚决,未达成和解,导致其被行政拘留,因此心生不满拒不赔偿。考虑到这起案件属于典型的亲属、邻里打架纠纷,如采取巡回审理方式可以起到很好的普法教育效果,于是该院法官决定到案发地进行巡回审判。
当天上午9时,在太平镇松树门村的一处山茱萸树林,庭审准时开始。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以弥合亲情、化解矛盾为出发点进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耐心开导,引导双方打开心结、互谅互让。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在确认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法官依法当庭作出判决,要求蔺某于十日内赔偿张某各项损失3175.2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原被告进行了判后答疑,并对围观群众进行以案释法,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纠纷的相关规定,还向群众发放了相关宣传页,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在一旁的被告蔺某在听到法官的释法后,主动向法官表示愿意当庭履行,法官通过微信接收蔺某转账后,当场将全部案款转至原告张某账户,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看来不管遇到啥事都不能打架,打赢了去看守所,打输了去医院,最后还都得来法院,还是应该学会依法维权。”从头到尾认真旁听案件的张大叔风趣幽默的发言引得大家哈哈大笑。围观群众纷纷表示,这种巡回审判的方式既新鲜又生动,让他们受益匪浅,不但能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而且学到了法律知识,更加深入直观地认识到学法用法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西峡法院积极践行“枫桥经验”,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广泛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较好地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还实现了审判工作和普法教育的有效衔接,为辖区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薛小磊 王晶雅/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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