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导读1、按照正常买东西,我付给你30元,东西实际卖价是27元的话,你应该找回我3元才对。
2、那么正常逻辑应该就是27元加上我实际收到的--也就是你应该找回给我的3元钱,才等于我之前拿出来付的30元钱。
3、但我们看看上面问题等式中27元加的是什么?是“2”元。
4、这个2元是什么?是服务员偷藏的2元,它与三人实付27元是什么关系呢?显然,不是我们前面例子中说的付钱和找钱的关系。
5、仔细分析就知道,原来这,因为三人实付的27元里,老板只拿了25元呀,还有2元给服务员偷藏了。
6、无论怎么混淆,服务员偷藏的2元都不是凭空存在的,它有着实际的意思,被偷藏的2元加上老板拿掉的25元,便是三个实付的钱。
7、而别忘了给钱的是那三个客人,收钱的人除了老板还有服务员哦,认清了服务员偷藏的钱只是三人人实付的27元中的一分部之后,思维也就清析了:原来,问题等式竟然在“实付的钱(27元)”与“实付的27元钱中的一部分钱(2元)的两者之间,如此”巧妙"地横架了一个加号,然后又如此“巧妙”地嫁接成了一个似乎合理的逻辑,最后“巧妙”地把根本与问题中30元无关的29元捏造成似有实无的关系,还扯出了“还有一元钱去了哪里”的假问题。
8、问题等式所求的和“29”是什么,就算是发问者本人都不知道。
9、两个压根就不可加以计算的东东怎么会有一个合理的结果呢?。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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