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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8月30日15时,水利部针对广东等6省区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赴广东、福建协助做好防御工作。据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消息,当日20时,珠江防总决定将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珠江委同步将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受台风“苏拉”影响,预计8月31日至9月2日,广东东部、福建南部等地部分地区累计降雨量有120~180毫米,局地大于250毫米;北江、东江、韩江及粤东沿海等河流将出现涨水过程,暴雨区内发生超警以上洪水、山洪灾害、城市内涝和风暴潮次生灾害风险较大。
水利部已向受影响的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省级水利部门和水利部珠江、长江、太湖流域管理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动向,滚动开展雨情、水情、汛情预测预报,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科学精细调度水工程体系,做好水库、堤防等工程巡查防守,及时发现、处置险情,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采写:南都记者 黎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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