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市场主体除名制度是国务院赋予杭州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杭州市市场主体除名试点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贯彻执行国务院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将增加事前提醒、畅通信用修复、释放名称资源作为创新亮点。《办法》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对此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介绍,《办法》有以下亮点,增加事前提醒,引导规范经营:对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每半年自动发送一次提醒短信,告知存在的违法行为和后果,督促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引导其主动申请异常移出;畅通信用修复,提供改正机会:被除名市场主体自除名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经税务部门确认已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同时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可申请除名修复。给市场主体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释放名称资源,培育新生力量:被除名市场主体,其名称自除名决定送达之日起满三年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名称登记。通过释放宝贵的名称资源,为新增市场主体腾出发展空间,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促进优胜劣汰,培育和壮大新生力量。
(通讯员 赵文琼 记者 汪晓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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