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建设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68号)。公司董事会对此《关注函》高度重视,对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分析和落实,公司董事会现就《关注函》中相关事项回复。
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是否存在“楼宇智能大数据信息处理、AI可视化、元宇宙应用、智能建造系统、区块链等技术”的相关业务及产品,如存在,要求进一步补充说明相关业务近三年主要客户、相关收入及利润、研发及资源投入情况、对公司的具体影响等;如不存在,要求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技术研发能力、人员构成、生产能力等补充说明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源与优势、关联度及必要性,公司在战略合作协议中扮演的角色,核实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蹭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
中装建设对此回复称:公司不存在楼宇智能大数据信息处理、AI可视化、元宇宙应用相关业务及产品,但是公司具有市场、客户基础、应用场景、技术研发以及人才的资源与优势,同时基于公司科技转型的战略布局,开展上述业务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公司具备智能建造系统、区块链相关技术,同时公司在战略合作协议中扮演组织者与需求引领者的角色,深耕建筑装饰行业,能够为本次战略合作提供落地支持和解决方案。因此,公司不存在蹭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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