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甬矽电子的科创板IPO申请将上会审核,但因遭“老东家”长电科技(600584.SH)举报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等,其上会结果多了一层不确定性。
针对长电科技举报甬矽电子通过招徕长电科技离职人员运用长电科技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等进行使用并申请专利的情况,甬矽电子在2月14日发布了一份长达160多页的自查报告,就举报信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否认。
甬矽电子称,截至2021年5月15日,公司逾2000名员工中有766名来自长电科技,但其主要依托公共知识而后通过自主研发形成了现有产品和技术,客户也均为自主独立取得,不存在侵犯长电科技商业秘密的情形。
但是2月17日长电科技进一步“追打”,甬矽电子等披露的“核查报告”未能审慎核查并回复一些重大关注事项,比如甬矽电子如何在短短几个月时间经历多个复杂环节,在多项工艺上同时形成量产并实现盈利。
这场纠葛尚未有定论,但甬矽电子是否具备申请发行上市的条件,或许22日的上会结果可以作为一大参考依据。
逾160页的自查报告能否自证清白?
甬矽电子的科创板IPO申请于2021年6月23日获得受理,并于当年7月17日进入问询环节,但是正值该公司全力备战科创板IPO之时遭到了长电科技的举报。
长电科技于2021年11月19日向无锡市中级人员法院发起了针对甬矽电子及徐林华、林汉斌、徐玉鹏、何正鸿、李利、钟磊的不正当竞争之诉,另外甬矽电子的封装产品亦存在侵犯长电科技技术秘密的情形,产品存在潜在侵犯商业秘密纠纷。
根据举报信,甬矽电子与长电科技的主营业务领域相同,其大量核心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系长电科技离职人员,该等人员存在违反与长电科技之间的法定保密、约定保密义务的情况,甬矽电子存在通过招徕长电科技离职人员运用长电科技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等进行使用并申请专利的情况,发行人的专利、核心技术来源、核心产品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长电科技在举报信中称,截至2021年5月15日,甬矽电子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中47.1%的人员、技术研发人员中27.30%的人员、专利发明人中84.21%的人员来自长电科技,长电科技与这些人员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且还与具体的50位人员签订过保密协议。
但甬矽电子认为上述信息不属实,该公司给出的数据是,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中47.06%、专利发明人中50.67%、研发人员中27.30%的人员来自于长电科技。以此来看,除了专利发明人数据存在一定差距外,长电科技举报的其他两项数据与甬矽电子披露的一致。
在自查报告中,甬矽电子也称,截至2021年5月15日,公司员工共有2227名,其中来自长电科技的人员766名,其中生产相关岗位中M5及以下的员工共556名(占比为72.58%)。
但是甬矽电子认为,公司创始团队与核心团队中的大部分人员在入职长电科技前已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技能、资源;公司客户与长电科技存在高度重合系高端封测行业集中度较高的行业特性决定的,是业务健康良性发展的必然结果,现有资料无法得出“上述人员存在违反保密义务,披露、使用长电科技包括员工信息、客户信息等在内的经营秘密的情形”的结论。
另外,根据举报信,甬矽电子的主营业务收入中包括了长电科技前员工违反其忠实义务获得的收入。长电科技在此事项中的主要质疑包括:一、9名从长电科技离职一年内的专利发明人就职甬矽电子期间申请了4项专利,之后主动撤回了3项,涉嫌披露长电科技的商业秘密及职务发明;二、部分人员在长电科技任职期间持有甬矽电子股份违反其利益冲突政策和诚信和忠实义务;三、甬矽电子部分核心专利不稳定。
但甬矽电子对上述质疑点一一否认。比如第一个质疑,该公司称,撤回的3项发明专利所涉及的技术均系发行人自主研发成果,且所公开的内容在被发行人公开前均已有同类公开信息且被公众所知悉, 因此不构成长电科技的商业秘密,也不存在侵犯长电科技商业秘密、专利申请权的情形。
在甬矽电子对长电科技的举报内容进行了逐条否认之后,长电科技并未妥协,继续追问。
2月17日,长电科技在其官网发布消息称,保荐机构等于2022年2月14日披露的“核查报告”未能审慎核查并回复一些重大关注事项,比如:“成熟工艺”何以构成甬矽电子“中高端封装产品”的技术基础的分析;接受股权代持安排但当时仍在长电科技任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是否向甬矽电子提供了技术及市场方面的支持;长电科技发起的不正当竞争及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等案件何以不构成“重大权属纠纷”及“重大法律风险”的分析。
影响几何?
甬矽电子成立于2017年11月,主要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集成电路封装与测试解决方案,并收取封装和测试服务加工费。
在2021年6月23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甬矽电子曾表示,其在产品结构、质量控制、技术储备、客户认可度、收入规模方面已经处于国内独立封测厂商第一梯队。
在问询中,交易所对其地位的认定进行了问询。因而在2022年2月14日更新的招股说明中,措辞改为“正积极追赶国内独立封测厂商第一梯队”。
同时,交易所也曾问及,发行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专利发明人及其他重要技术研发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原任职单位竞业禁止、保密协议等情形,是否运用原任职单位的技术成果或涉及职务发明;发行人主要客户是否与长电科技存在重合,客户获取是否依赖于长电科技。
从业绩来看,2018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上半年,甬矽电子分别实现营收3854.43万元、3.66亿元、7.48亿元和8.36亿元,其中2018年至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38.55% ;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904.73万元、-3960.39万元、2785.14万元和1.08亿元。
甬矽电子预计,2021年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区间为19.5亿元~21.5亿元,同比增长160.69%~187.43%;归母净利润区间为3亿元~3.4亿元,同比增长977.15%~1120.77%。
长电科技在2月17日时曾追问,成立于2017年11月的甬矽电子如何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经历研发、验证、表征测试、工艺调试等复杂环节,在多项工艺上同时形成量产产能并实现盈利。
对于此次举报事件的影响,甬矽电子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未侵犯长电科技商业秘密,但不排除败诉的风 险。根据诉讼代理律师的分析意见,即使败诉,甬矽电子的赔偿金额不超过663.25万元,占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的6.17%,对甬矽电子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即使专利被宣告无效,公司仍可继续使用相关专利涉及的技术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甬矽电子称,若上述诉讼败诉并因此需要执行生效判决结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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