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出台惠民利企措施 促进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2021-11-23 13:54:09齐鲁晚报

山东省潍坊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审批服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税务局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全市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聚焦工作重点,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持续减税降费降成本

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截至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12月底前实现在政务服务、人力资源、不动产、公积金、纳税、商业银行等领域全面应用。

大力支持劳动者创业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且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以后注册),正常经营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

用好潍坊市财政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纯信用、免抵押、成本低的信贷产品。深入开展“便捷获得信贷”专项行动,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发放流程和模式,推行无感授信、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深化金融辅导员、金融管家试点,为企业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落实潍坊市“贯彻服务企业专员制度,百亿助力小微发展行动”,进一步助力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加快孵化载体建设

以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建设为引领,加快全市创业平台建设和规范提升,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五链统筹”、深度融合。实施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运营补贴,对经年度考评合格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根据运营情况给予最高10万元的运营补贴。

提升产业链现代化

推行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围绕5个1000亿级、10个500亿级重点制造业产业链,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聚焦薄弱环节,狠抓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引进一批“填空型”企业,培育一批攻关型企业,提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作发展水平,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积极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财政扶持和农业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支持发展加工流通、直供直销、休闲农业、品牌农业等,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综合运用税收、奖补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支持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能手、农村致富带头人和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多层次的指导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出台促进电商发展意见,加大扶持力度,壮大电商主体数量和规模。鼓励支持异地电商平台中的本地经营主体线下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支持知名电商平台进行线下经销商、门店、商超布局,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加快建设和发展步伐,带动电商产业集聚发展。加快与知名电商企业合作,催生更多电商业态。

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培育提升计划,年内争取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6家,新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30家。围绕重点发展领域,以行业龙头为载体,引进大院大所大校,联合建设一批产业研究院或研发中心。以科技型小微企业为主体,深入实施梯次培育计划,加快构建“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发展格局,持续壮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

加快培育消费新业态

打造高质量消费集聚区,升级特色城市商圈,扩大市场主体商业发展空间,引领消费多元化、品质化升级。挖掘培育一批优质消费品牌,培育日用消费品、服装、酒类、电器、汽车、农产品等细分商品市场厚度与广度,打造多层次消费品品牌体系。促进“首店经济”发展,鼓励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潍开设首店或同步上市新品。加快发展多元化夜间消费业态,完善夜间经济功能配套。

关键词: 健康发展 中长期 报道指出 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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