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长春电动车上牌照手续及办理材料
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需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供以下材料: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交易凭证等车辆来历证明;
3.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车辆进口凭证。
特别提醒: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如实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电动自行车的合法性负责。
以往通过带牌销售方式核发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继续有效,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以自愿换发新式号牌。
长春电动车上牌办理条件:点此查看
电动自行车登记办理地点为县(市)区交警大队、中队,及部分农村派出所交管勤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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