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资料图】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6 月 12 日交易时间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2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
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号楼东6层上线厅。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计投票提案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决议以上
通过。
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
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
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
《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文件一并送达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传
真或信函须于 2023 年 6 月 9 日(星期五)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9 号电子城研发中心 A2 号楼东 5 层北
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10-59137700-558
邮政编码:100015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9 号电子城研发中心 A2 号楼东 5 层北京宇信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
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参会手
续。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晋女士
电话:010-59137700-558
传真:010-59137800
电子邮箱:ir@yusys.com.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三。
六、备查文件
七、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北京宇信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
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
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书签署日起至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闭会时止。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
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
票
非累计投
票提案
说明 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
股东姓名/名称
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出席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前以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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