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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袁伟鑫 通讯员 胡飞虹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奉化分中心获悉,近期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引进人才等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同时也放宽租房提取业务的提取时间。
据悉,在宁波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宁波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提取的月度限额提高至1800元。在宁波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在宁波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30%;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提取的月度限额提高至2000元。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在宁波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按租赁普通自住住房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同时,从本月起,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缴存职工既可以按月办理租房提取业务,也可累计多月提取,提取起始月份不超过上次租房提取时间且最长提取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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