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第一天,李先生就通过“浙江e行在线”微信小程序,把自家用了5年的旧车,淘汰置换成了一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各项优惠合计达870元。“我看上这款车后很久了,刚好赶上电动车置换淘汰试点优惠,政府补贴、商家回扣再加厂商让利,划算不少。”
根据2020年7月1日施行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目前,杭州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约293万辆,其中主城区约75万辆。据悉,2022年4月10日至9月底,全省将全面启动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活动。
为确保提前淘汰置换稳妥有序推进,该项工作已于2月21日率先在海盐县试点开展。1个月来,海盐已累计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1.5万辆,通过各类优惠为车主节省购车费用1168多万元。
依据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以下简称为“新国标”),要求最高时速不得大于25公里,整车质量不得大于55千克,车体宽度不得大于0.45米,前后轮中心距离不得大于1.25米,鞍座长度不得大于0.35米,蓄电池标称电压需在48伏以下,电动机额定功率需在400瓦以下,且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所有不满足以上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尽快开展淘汰置换。
消费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需要淘汰置换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前往杭州市正规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进行淘汰置换。淘汰置换过程中,需要依托“浙江e行在线”平台、“铅弹”平台,由淘汰回收代办点在商家端操作,实现旧车“源头注销、中间置换、后端回收、末端销毁利用”的全闭环数字化管理。
(记者 朱晶晶 通讯员 赵文琼 市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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