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2月28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第八督察组入驻濮阳以来,对我市五县四区群众来信来电投诉问题进行督察交办,共向我市转办举报件25个批次154件。为高标准完成督察组向我市转办来电来信举报件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自2月28日开始,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落实组兵分七路分赴各县区,对督察组转办举报件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核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受理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是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第八督察组的职责,也是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市高度重视群众举报件交办落实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对督察期间发现问题的汇总、交办、整改核查、反馈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及时跟踪问效,确保每个群众投诉件整改落实到位。
此次开展的专项核查,就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效果、防止群众投诉件死灰复燃的重要举措。工作中,专项核查人员坚持问题导向,分别对各自负责的转办举报件进行逐一梳理,深入田间地头、企业厂区、餐饮门店、施工工地,严格对标对表,反复查阅材料,开展调查走访,认真查漏补缺。对于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建立跟踪督导机制,及时调度整改情况,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于整改标准不高的问题,及时下发交办,督促彻底整改,坚持举一反三,防止死灰复燃,做到污染隐患坚决予以消除、生态破坏坚决予以修复、群众合理诉求坚决予以解决,确保信访件整改效果,给市民群众一个满意答复。
有力有效的措施,确保工作成效明显。截至目前,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第八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的25个批次154件举报件,立行立改的150个、持续整改的4个,案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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