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武佳)用人单位可以强迫劳动者加班吗?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影响劳动合同的执行吗……3月是求职找工作换工作旺季,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很多人有疑问。近日,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省人社厅进行了梳理。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大家都知道,劳动合同很重要,必须签。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对于如何履行劳动合同,什么情况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等也有明确规定,省人社厅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了梳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作为劳动者,需要明白,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如果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更换了,是否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省人社厅明确,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关键词: 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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