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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6月25日讯(记者王佳)6月24日,省检察院在“依法办案、能动履职、坚决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2021年以来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工作情况。 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坚决从严从快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严厉打击职业毒犯和毒品再犯、累犯、主犯,严厉打击暴力拒捕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源头性毒品犯罪。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捕毒品犯罪案件1905件2517人,批捕1796件2343人,批捕率93.08%;受理审查起诉毒品犯罪案件2610件3743人,起诉2521件3596人,起诉率96.07%;提前介入毒品犯罪案件193次,自行补充侦查1153次。 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通过浏览警综平台、查阅受案登记表、接处警记录本等途径,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违法情形。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针对毒品犯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6件112人,立案后已起诉61件65人,其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8人;监督撤案38件。 全省检察机关还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2021年以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6件112人,立案后已起诉61件65人,监督撤案38件;纠正公安机关漏捕52人,纠正遗漏罪行250人、同案犯80人;提出抗诉54件,支持抗诉31件,已改判11件,其中10人经抗诉后被加重刑罚。
关键词: 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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