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客户端讯 6月2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相关人士深入解读《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山西晚报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从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5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以及依据国家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开始全面实施。2021年,我省通过了教育部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评估,今年年初被中央确定为第五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实施方案》包括四方面的任务: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自2022年秋季高一年级新生入学起,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门科目,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的学期末进行,其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6门科目,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其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资料图片)
二是健全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高中学校重点考查、如实记录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在对学生评价材料进行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高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促进公正、科学选拔人才。
三是深化统一高考考试招生改革。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统一高考招生考试将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由省级统一命题,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中选择2门。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为150分,按原始分计入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各为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再选科目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成绩。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按照国家统一高考时间进行,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紧随统一高考之后进行。招生录取按照物理、历史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
四是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评价选拔方式,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比例,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实施方案》中,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将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教育教学有机衔接,通过多元化的人才素质结构和多样性的考试方式,构建更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人才培养体系。同时,将促进公平公正作为基本价值取向,优化考试科目赋分办法,完善多渠道监督体系,切实保障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问:新高考改革设定了选择性考试科目,这给学生提供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权,也对高中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教育部门和学校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答:这次高考改革取消了传统的文理分科,实行“3+1+2”选考模式,考试科目组合由2种变为12种,学生的科目选择权、学习自主权大为增加,对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学管理、师资力量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使这项工作顺利推进,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我们已经制定了关于开展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的指导意见,对课程建设、选课指导、走班管理、教学实施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学校将根据指导意见,完善管理制度,编制选课指南,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同时,提前两年公布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学生科学选课提供参考。
二是强化硬件支撑。针对选课走班新需求,近年来我们持续扩大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为开展选课走班教学提供条件支撑。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资源建设与保障力度,切实满足实际教育教学需求。同时,通过动态管理、结构调整、区域统筹等措施,配齐配足教师,满足选课走班教学需要。
三是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我们将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发课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对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师调配、教学设施配置等方面的统筹力度,逐步实现选课、排课、管理、评价等工作智能化,并鼓励有条件的市统筹建设全市统一的选课走班管理平台。
四是强化生涯规划教育。我们将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通过学科教学渗透、开设指导课程、开展职业体验等方式对学生生涯规划进行指导,引导学生将国家需要、个人抱负与自身兴趣爱好有机结合,切实提高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的自主选择能力。
由学生自主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这既是高考综合改革的一大亮点,也是高考综合改革的一大重点。我们将通过扎实的工作、有效的举措,强化指导引导,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问:我们注意到,此次高考综合改革,有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就是健全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请介绍一下这一制度的有关情况?
答:综合素质评价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下面我从评什么、怎么评、怎么用三个方面给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一是评什么。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我们正在研究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开发全省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就每个方面的主要考察内容和重点记录内容进行明确和细化,努力使评价既有方向性、指导性,又有操作性、针对性,做到科学公正。
二是怎么评。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阶段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系统、形成档案等五个步骤。具体来说,主要是普通高中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并在每学期末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经班级或学校公示审核后,将相关信息及时上传至统一管理平台,最终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从而客观完整地反映学生在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情况。
三是怎么用。根据“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各高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每年录取时,普通高中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如实提供给高校。高校根据本校制定的评价办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当年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
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3+1+2”选考模式。请问新高考改革 “3+1+2”选考模式与现行高考文理分科有什么区别?
答:新高考“3+1+2”模式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核心和关键,与现行高考文理分科主要有四个方面不同:
一是设考科目组合的逻辑体系不同。现行高考文理分科遵从学科体系,“3+1+2”模式在重视学科体系的基础上遵从育人体系,更重视引导学生个性发展。
二是考生选择考试科目机会不同。现行高考的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组合,学生只有2选1的机会;“3+1+2”模式,提供了12种选择机会,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专业要求自主选择,加大了自主学习的机会,也为高校科学选才提供了可能。
三是组织考试主体不同。现行高考使用全国统一试卷,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改革后,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省级统一命题,考试由各省组织实施。
四是计分方式不同。现行高考以卷面分计总,新高考“3+1+2”模式下,“3+1”的科目使用卷面分,“2”的科目有6种组合,为使科目之间分数等值,需进行转换后才能相加。谢谢!
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实施必将对高考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产生影响,请问实施新高考后,我省在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上有何制度设计或考虑?
答:根据初步设计,实施新高考后,我们在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面将有三个方面调整:
一是在志愿设置方面,从2025年起,考生填报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将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将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由现在的“院校”调整为“院校专业组”。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相应的“院校专业组”。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必须相同。
二是在志愿填报方面,从2025年起,我省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考生可根据本人的选考科目,对照高校提出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填报一个或多个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既可以填报某所院校的1个“院校专业组”,也可以填报同一所高校的多个不同的“院校专业组”;既可以连续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也可以间隔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
三是在考生录取方面,从2025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简称“两依据、一参考”)。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把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按两个类别分本、专科来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
在实际操作时,分物理、历史两个类别,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三段填报志愿和录取。具体做法是: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一起填报志愿后,再进行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行征集剩余招生计划志愿。2025年前,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改革先行省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细化招生录取办法,完善志愿填报方式,切实保障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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