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山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简称《工作指引》),通过明确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完善配套制度,落实事中监督、事后监管举措,助力“标准地”改革向纵深推进。 《工作指引》指出,今年,全省各开发区出让“标准地”宗数占工业用地比重不低于80%;2023年起,全省开发区全部以“标准地”形式出让工业用地;与“地证同交”“弹性出让”“标准化厂房”深度融合、逐年发展。 针对“标准地”改革中出现的各地区域评价推进慢、标准不统一、加设评价事项等问题,《工作指引》切实为改革松绑,明确标准,简化评价流程,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开工、投产达效,鼓励各地储备“标准地”由“地等项目”向“地选项目”的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迈进。 该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他们高度重视“标准地”改革工作,根据省政府要求,建立完善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商务、审批、能源、文物、地震等部门,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改革工作顺利落地见效,目前已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该厅将按照《工作指引》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区域评价业务指导员、调研督导、培训观摩等3项制度,全力推动“标准地”改革深化扩围。
相关新闻
热搜榜
07-06
07-04
06-29
06-23
06-14
06-13
06-09
06-08
06-06
06-01
财经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