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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高建华)10月28日,记者从山西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日前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于11月20日起全面执行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此次中选涉及60种药品327个产品,平均降价48%。
第七批国家集采涉及31个治疗类别,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抗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肝癌、肾癌、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以肝癌一线靶向药仑伐替尼胶囊为例,每粒从平均108元下降到平均18元,一个治疗周期可节约费用8100元。降血压领域,首次纳入缓控释剂型,硝苯地平控释片降价58%、美托洛尔缓释片降价53%,高血压患者用药负担明显减轻。此外,替加环素、米卡芬净、依巴斯汀、碘帕醇等4个品种有原研药中选,平均降价67%。
本次集采药品落地执行后,我省执行的国家和省级、省际联盟集采药品数量将达到432种,耗材达75种(其中高值17种、低值58种),平均降幅达50%以上,一年可节约相关费用达50亿元。集中带量采购有力挤压了相关药品耗材虚高价格,促进了整体药耗价格的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逐步减轻,临床诊疗行为更加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率持续提升,医药购销环境得到了有效净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成效明显,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多方正向效应逐步显现。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发挥集中带量采购在增进民生福祉、推动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推进集中带量采购提速扩面,推动建立完善药品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努力引导药品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让集采改革效应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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