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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12月21日讯(首席记者栗美霞)12月21日,省文旅厅召开“2023年全省A级景区门票优惠活动”线上培训会,解读2023年开展全省鼓励A级景区首道门票优惠活动的相关政策,并对财政奖补政策相关细节进行说明。 为支持旅游景区复工复产,助力服务业恢复增长,省文旅厅与省财政厅于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全省A级景区首道门票优惠活动的通知》,鼓励全省A级景区在2023年1月至6月期间,在本景区线上平台以优惠价格预售全年首道门票,优惠幅度在八折以上(含八折)的按门票实际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培训会上,省文旅厅资源开发处处长赵军龙从政策规定、参与景区范围及认定、实施办法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本次门票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 在参与景区范围及认定方面,据介绍,自愿参与此次首道门票优惠活动的A级景区,销售的首道门票优惠价格在原票价八折以上(含八折)列入补贴活动范围。不设首道门票和实际执行0元首道门票的景区不列入此次活动范围。此外,参与此次首道门票优惠活动的景区应于2022年12月25日前提出申请,明确优惠门票销售种类、价格、销售平台,市级文旅部门统一汇总上报,通过审核后在省文旅厅官网向社会公众发布参与景区名单及相关优惠情况。 赵军龙表示,各市要积极行动起来,出台配套举措,通过线上培训等方式,让景区尽快了解补贴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让全国游客知晓各景区的惠民举措。同时,鼓励景区建设自有线上销售平台,加强景区智慧化建设。对于参与景区未建立线上销售平台,短时间内确实无法完成建设的,可由各市文旅行政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景区与第三方线上销售平台进行对接。 据介绍,此次优惠门票销售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参与景区面向全国游客预售全年门票,门票使用期限为2023年全年。省财政将根据2023年首月各景区优惠门票销售情况,预拨全年补贴资金的50%,有效期满后据实清算。 省财政厅文化处张涛说,鼓励各市配套补贴资金,加大优惠活动力度,加快释放财政政策红利,让财政补贴资金尽快落地见效,真金白银支持景区优惠政策,精准支持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助力全省经济持续复苏和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全省11市也将陆续出台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惠民力度,吸引更多的游客来山西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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