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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秀娟)2月28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加大涉农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我省印发《2023年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确定我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总体目标,聚焦“农资质量执法、品种权保护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渔政执法、农机执法”六大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农业执法队伍在打击震慑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今年我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总体目标是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节、关键环节、关键主体、关键产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农资市场秩序、违反动物防疫规定、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违法行为,堵源头、端窝点,强化追溯查处、强化大案查办、强化执法监督,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民群众利益。
围绕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兽药等重要农资产品,在春耕、三夏、秋冬种等农资集中上市时节和春防秋防、动物疫病高发期,积极开展打击查处行动,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紧盯农产品生产时节,开展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和生鲜乳质量安全执法,防止各类农产品在生产、运输等环节违法用药和非法添加。重点查处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常规药物残留超标、超范围超剂量用药、不执行休药期间隔期等5类违法行为。
重点打击屠宰、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法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经指定通道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接收未经指定通道运输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运输用于继续饲养或者屠宰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未向启运地和目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的,不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认真落实黄河、海河流域禁渔制度要求,聚焦禁渔重点任务和渔业管理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禁渔期违法捕捞活动,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法捕捞工具和涉渔“三无”船舶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常态化开展田间、场院农机安全专项执法,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突出查处农机车辆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未年检、私自拼装、超载超限运输、伪造变造证书和牌照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农机作业和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方案》要求,各市要聚焦关键农事时节,紧盯农资生产主体和经营集散地等重点对象,主动履职担当,制定具体的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全年执法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要在不断提升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加大对涉农违法案件的深挖彻查,加强对跨区域、复杂案件的分析研判,出重拳、推实招、打硬仗严惩坑农害农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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