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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发改委印发了《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今年将继续完善信用承诺制度,持续增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大幅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逐步提升信用监管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动力,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和营商环境。 《行动计划》明确了4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 在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方面,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科研、税务等重点领域深化信用承诺应用,加强信用承诺信息归集共享。 在加大信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方面,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水平,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金引导作用,落实融资担保机构保费补偿补贴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信贷融资方式,积极拓宽动产和权利担保业务范围,加强对重点领域金融及贷款支持,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创新推广,规范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 在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方面,加强煤炭、电力、天然气、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合同履约监管;完善消费维权制度机制,严厉惩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加强市场主体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大力推广信用报告应用;强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监管以及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承诺应用和信用监管,严厉惩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归集公开,建立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在提升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水平方面,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迭代升级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编制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提升资源配置使用效率,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价格、统计、财政性资金使用、电力市场等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学科建设,不断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提高信用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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