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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山西省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3—2030)》(以下简称《指南》),明确到2025年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达到15个,到2030年全省形成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良好格局的发展目标。 《指南》提出,全省各地要充分挖掘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优势和潜力,优化产业布局,推进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延伸产业链条,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水平,促进林下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数字化方向发展。 《指南》明确了林地利用范围,规定了在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的林地、除国家一级公益林外的其他公益林、除划定为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外的其他天然林、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内开展林下经济活动的,禁止全面林地清理,禁止施用化学肥料和化学农药。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林地,国家一级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为I级的林地,划定的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内的林地,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生境)及生物廊道内的林地,禁止开展林下种养活动。 《指南》还为晋北晋西北防风固沙林区、吕梁山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林区、中南部盆地防护经济林区、太行山土石山水源涵养林区确定了具体的发展模式和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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