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原文:增加特殊补贴申报,对今年春节期间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上映的京产影片给予一次性宣传发行补贴,对今年春节前后处于集中创作期,受疫情影响而暂停的重点项目给予创作制作特殊补贴。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赵磊介绍,疫情发生后,全市260家影院高度配合防疫工作,大年初一起全部暂停营业,许多摄制中的剧组停工停摆,对今年的电影发展影响较大。
本市将力争为影院减负,比如与行业协会共同呼吁和鼓励影院物业方减免房租和物业费,在今年的电影专项资金中将进一步侧重对中小型影院的补贴力度,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对于今年春节期间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上映的京产影片,本市将给予一次性宣传发行补贴,对今年春节前后处于集中创作期,受疫情影响而暂停的重点项目给予创作制作特殊补贴。
此外,对一些已经纳入计划的重点项目,在相应的政府引导基金中也会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确保作品如期高质量推出,“相信等疫情结束后人们的文化消费会有新一轮爆发式增长,需要行业做好内容储备。我们的方向是尽最大可能不影响今年的创作生产”。
京产影片将获补贴19日,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涵盖28条具体措施。
该措施全文刊登在北京市政府官网上,措施中提到了一些补贴的举措。比如增加特殊补贴申报,对今年春节期间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上映的京产影片给予一次性宣传发行补贴,对今年春节前后处于集中创作期,受疫情影响而暂停的重点项目给予创作制作特殊补贴。
另外,对于因疫情影响暂停举办的展会项目,如年内继续在京举办且参展中小微企业数量超过参展企业总数的50%,给予一定的场租费用补贴。
措施还明确,对疫情期间为入驻文化企业提供减免房租、困难帮扶的文化产业园区,在市级文化产业园区认定管理中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对文化企业的信贷投放,辖区内银行2020年文化企业贷款同比增长不低于15%,有贷款余额的户数同比增长不低于15%。
该措施也提到了延迟缴纳文化企业社会保险费,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文艺演出、影视剧院、会展、旅游、文博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延迟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措施还鼓励图书等产品供货商对实体书店给予3-6个月的延期结算;鼓励实体书店、印刷企业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坚持营业;鼓励北京地区数字出版企业及相关文化机构在疫情期间免费对公众开放优质内容资源及公益性线上演出、功能性小游戏等数字文化内容服务,推荐其中优秀项目申报宣传文化引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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