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全国人大代表王雁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按工龄计增带薪年休假天数,上限为20天。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的,年休假5天;从第2年起,累计工作时间每满2年,年休假增加1天;职工享受年休假天数上限为20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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