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评审、专家抽取使用、立项决策、合同签订……即日起,宁夏将通过24条措施实现对科技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的全流程监督。加上已经实施的廉政预警集体谈话机制,这套“双保险”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为规范科技管理和服务、防止发生科研腐败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会同科技厅党组出台了《加强科技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措施》起草制定过程中,坚持刀口向内,在全面梳理科技管理风险点的基础上,提出了覆盖申报推荐、立项评审、验收评价等科研项目管理全流程,以及科技奖励、人才项目评审、受托机构管理等重点工作的防控措施,坚决抵制科研管理腐败行为。”宁夏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监督处处长张儒称。
近年来,宁夏科技厅在大力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同时,始终把科研监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面向广大创新主体前置预防科研腐败举措,建立廉政预警谈话机制,实现科技项目承担主体预警谈话全覆盖。确保科技项目组织者、执行者在立项伊始知政策、明底线,切实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提升政策执行力。廉政预警集体谈话机制实施3年来,在保障财政科技资金使用安全,从源头预防、遏制科研腐败和不端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接下来,宁夏科技厅党组将定期研究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压实处室(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廉政教育,将科技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动态监控和随机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记者王迎霞通讯员成蕾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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